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汽车工程学院教师办理调停课管理细则
2017-01-21 11:41  

一、办理调停课原则  

1.教师办理调停课时间应比上课时间提前1个工作日。  

2.教师办理调停课的理由要充分,除病假、出差学习、学院其他工作安排之外的,一般不允办理调停课。  

3.每位教师每学期办理调停课手续不能超过3次,超过3次办理调停课手续的教师需要提交书面申请,报请学院领导班子研究决定。  

4.凡未办理调停课手续私自调停课教师一律取消评选优质授课奖资格。  

二、办理调停课手续步骤  

1.授课教师通过书面申请或者电话申请报请学院分管教学负责人;  

2.学院分管教学负责人同意办理调停课手续后,授课教师本人(因故可找他人代理)找教务员领取《潍坊职业学院调(停)课申请》;  

3.填写好《潍坊职业学院调(停)课申请》后,找学院分管教学负责人签字(鉴于分校区管理不便,签字亦可找学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签字)并报送教务处存档换取调课通知单;  

4.授课教师评调课通知单通知授课班级学生调停课具体情况,并向学生解释清楚原因和调课后的具体上课时间和地点。 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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